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教案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案建设的实施方案》(沈师大校[2021]37号)的要求,学校从2021年起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本科教案,定期公开展示,并作为本科教学观摩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教案建设,特别是帮助新任教师提升教案撰写能力和教学水平,学校拟面向“青蓝工程”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的立项教师开展“优秀教案”专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2025年度“青蓝工程”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立项教师(已获评优秀教案的教师不在参选范围内)在2024-2025-2、2025-2026-1学年开设课程的教案均可参加优秀教案评选。
二、评选办法
学校及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按照《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教案评价标准》(附件1)并结合课堂教学对教案进行评价,“青蓝工程”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导师要参与本单位初评,参评教师如本学期不承担本科课程,可做公开课供评审专家听评课。
三、评选流程
(一)单位初评
各教学单位按照近三年本单位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立项教师数量的30%且不超过2人,推荐本单位的优秀教案。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青蓝工程”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2)。
(二)学校复评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案进行复评,最终评选出最多10门课程教案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时间安排
单位初评:2025年10月14日-10月31日
学校复评:2025年11月3日-12月31日
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优秀教案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优秀教案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优秀教案(需提交整门课教案)及对应课程的教学大纲(电子版)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jxzljkypg_synu@qq.com。
五、奖励办法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荣誉项目”支持办法(修订)》(沈师大校[2024]86号)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2000元/人。
六、其他事宜
1.优秀教案评选工作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保证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参评教案应当保证质量,不得抄袭。
附件:
附件2:2023-2025年度“青蓝工程”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