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动态 →
关于撰写和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一稿)的通知
日期:2024-03-07 作者: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各项目组及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沈师大委[2023]123号)(下文简称《方案》)相关工作安排,我校《自评报告(一稿)》计划于20245月完成。经研究决定,学校开展《自评报告(一稿)》撰写和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撰写任务分工

依照《方案》要求,学校《自评报告》共包括学校简介、学校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自评结果三部分(详见附件1)。

第一部分:“学校简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撰写,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完成,字数不超过2000字。

第二部分:“学校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由评建办公室牵头撰写,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完成,字数不超过2000字。

第三部分:“学校自评结果”撰写任务由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七个一级指标对应撰写牵头单位承担(详见附件2)。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任务分解,按照二级指标开展撰写工作,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每个一级指标下都应总结、提炼“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整改举措”,问题需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撰写字数不少于2500各一级指标撰写总字数在7000字左右。同时形成《本科教育教学自评问题清单》(模板详见附件3)、《支撑材料目录》(模板详见附件4自评报告中应分别列出相关支撑材料索引模板详见附件4

个一级指标撰写牵头单位需统筹协调、有序组织各二级指标审核重点牵头单位进行撰写,并牵头汇总、凝练各二级指标审核重点撰写牵头单位提交的初稿,将统稿后的《自评报告》报送至评建办公室。

序号

一级指标

项目组组长

一级指标撰写

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

1

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规划与考核工作分管校领导

规划与考核处

具体详见附件2

2

培养过程

本科教学工作分管校领导

教务处

3

教学资源与利用

本科教学工作分管校领导

教务处

4

教师队伍

人事工作分管校领导

人事处

5

学生发展

学生工作分管校领导

学生处

6

质量保障

本科教学工作分管校领导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7

教学成效

本科教学工作分管校领导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报告撰写要求

1.《自评报告》撰写是建立在全面自评自建工作的基础上,

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对学校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要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院系和直属单位自评提供的详实数据、事实等来表述和支撑。

2.《自评报告》撰写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围绕二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三级指标),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分别阐述学校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样”“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撰写时不要修改一级、二级标题,指标不能少,审核重点不能丢,同时还要避免包含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

3.《自评报告》要突出重点,突出学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突出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所采取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成效,要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注重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情况组织撰写。

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提出“改进措施”。

4.《自评报告》的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清晰数据详实,存在问题找准写透,原因分析深入透彻,提出的改进措施具体可行,避免空话、大话和套话。

5.《自评报告》撰写时间范围为近三年,即2022-2024年,本次一稿撰写数据和材料提供截至一稿成稿时间,后续更新完善。

6.《自评报告》每个审核重点(三级指标)都要有事实和数据作为支撑。相关数据应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所填报的数据一致,本次一稿撰写的数据以沈阳师范大学审核评估数据分析报告(2023年度)》(附件5)中数据为准。我校2025年上半年审核评估进校考察,《自评报告》终稿中的数据应以202411月填报国家数据平台后生成的《沈阳师范大学审核评估数据分析报告(2024年度)》为准,相关数据需要后续更新、保持一致

7.《自评报告》指标体系中的可选项需同步完成撰写。

三、支撑材料要求

1.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审核评估二级指标提供支撑自评报告撰写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制度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2.支撑材料要精准写实,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字、图表、音像资料、图片和证书等形式,例如文件、通知、新闻报道、获奖证书扫描件、网站链接、开展活动图片及照片、支撑数据明细表等。

3.支撑材料应尽量扫描原件,所有支撑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PDF 文档、JPG 图片等)并形成电子目录,图片要清晰可见。

相关部门及单位可依据提交的《自评报告》、参考自评指南(附件1)提示准备支撑材料,在撰写自评报告过程中要特别关注依据指标体系和自评指南查找出“空白项”,并有计划地在后续自评自建过程中及时补充、完善。本次只提交《支撑材料目录》(附件4)即可,请各部门、单位常态化积累、汇总各项支撑材料,后续上传支撑材料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报告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二号加粗居中,1.5倍行距,段前段后17磅。

2.一级标题:黑体二号加粗居中,用“1.”“2.”...标识,数字Calibri二号加粗,标题与数字间空一字符,1.5倍行距,段前段后17磅。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居左,段首首行缩进2字符,用“1.1”“1.2”...标识,数字Times New Roman四号加粗,标题与数字间空一字符,单倍行距,段前0.5行,段后0.5行。

4.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居左,段首首行缩进2字符,用“1.1.1”“1.1.2”...标识,数字Calibri小四加粗,标题与数字间空一字符,单倍行距,段前0.5行,段后0.5行。

5.正文:宋体小四居左,段首首行缩进两字符,1.5倍行距。

6.表格:表名置于表格上方,黑体五号居中,用“表1-1”“1-2”标识,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小五,数字Times New Roman小五,两端对齐书写。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级指标撰写牵头单位须于520前提交各部分《自评报告(一稿)》《本科教育教学自评问题清单》(附件3、《支撑材料目录》(附件4)至校部201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以上材料纸质版请报主管校领导审阅签字、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支撑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泓鉴 纪美彤

联系电话:86592980 18840660304(微信同号)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1146592@qq.com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指南

2.沈阳师范大学“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

3.《本科教育教学自评问题清单》模板

4.《支撑材料目录》模板

5.沈阳师范大学审核评估数据分析报告(2023年度)


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37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