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单位):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目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制度汇编及其他清单的整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教育部要求将上传至审核评估系统供专家审阅。为确保审核评估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现将相关更新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审阅内容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深入推敲报告的文字和数据,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审阅图表逻辑是否符合实际。
2.支撑材料:认真检查支撑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以及格式整理归档是否科学、合理。
3.制度汇编:全面检视提交制度的规范性与科学性,文件制度存在需要“废改立”情况要及时更新修改。
4.其他清单:清单包含专业清单、课程清单、试卷清单、实验室清单、实习实训基地清单、毕业论文(设计)清单、校领导名单、 部门负责人名单、毕业生名单、用人单位清单、教师名单、学生名单。请仔细核对相关数据、信息及内容,确保其准确性和规范性。
5.应知应会手册(下册):审核对应自评报告内容问题提炼是否准确,相关表述是否一致。
请认真检查以上材料,确保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数据分析报告(2024)》保持一致性和相关性。如发现数据或文字存在偏差或不一致之处,需及时进行统一更新、调整或补充说明。
二、审核确认流程
1.部门自查:各部门(单位)负责人需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材料进行逐项核对。如发现问题或存在疑问,请分别与牵头部门或评建办联系,进行沟通协调。
2.责任审核: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审阅,审阅无误后确认签字,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分管校领导进行最终审核签字。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部门(单位)需在3月11日(星期二)12:00前完成更新确认工作,并将签字后纸质材料提交至审核评估办公室(校部308)。
四、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各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审核确认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审核确认后的系统表单和支撑材料将作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对签字确认的内容负责,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及时沟通:在确认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协助的工作,请及时与牵头部门或评建办联系。
联系人:苑波 陈路曦 纪美彤
联系电话:024-86593113
附件(另附):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线上审阅电子材料
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单
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