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青蓝工程”其中的“青蓝”取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青蓝工程”主要是通过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与本单位的青年教师结对子,并对其进行一对一指导和培养。
开展“青蓝工程”其目的是为促进我校青年教师的成长,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和造就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实施对象
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任务(含理论课和实验、实训课),已通过人事处岗前培训,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调入本校前无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
三、组织与管理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分中心负责“青蓝工程”的具体落实,施行“导师负责制”,聘请本单位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和培养。
“青蓝工程”按照项目制管理办法进行。(见附图1)
(一)申报人资格和导师聘任条件
1.本项目由青年教师和导师联合申报,其中导师为项目负责人。
2.青年教师申报资格
教学能力方面有提升潜力的40周岁以下的专任青年教师。
3.导师聘任条件
①在高校教学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重视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业务知识渊博,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③职称为教学型副教授以上或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须积极参与“青蓝工程”计划,发挥导师作用。
④校级督学可承担导师培养工作,也可作为专家参与各学院(部)培养过程。
4.每个学院(部)限报2组“青年教师和导师”,重点专业可另报2组,不占学院名额。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1.负责人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立项书》(附件1),学院(部)签署意见,将《立项书》(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
3.学院(部)组织三人以上院督学听课,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听课评议表》(附件2),导师汇总后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听课意见汇总表》(附件3),制定指导计划。
(三)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所在学院(部)组织中期检查,项目组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中期检查表》(附件4),学院(部)组织三人以上院督学随机听课,填写《听课评议表》,导师汇总后填写《听课意见汇总表》,进行阶段性总结。
学院(部)将《听课评议表》、《听课意见汇总表》、《中期检查表》、青年教师听课记录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字材料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项目组应随时准备接受学校的抽查。
(四)项目结项考核
1.项目负责人和青年教师共同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结题书》(附件5)。
2.学院(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修情况、助教情况、教学工作情况(含教案、习题解答、作业批改、实验报告等)、讲课记录、教学效果(学生对教师的网上测评成绩和同行听课的反映)、参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情况以及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共培训部分内容(如教授讲堂、教授公开课、名家专题讲座、教学能力培养、教学评比专题)等。
学院(部)组织院督学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进行验收。其主要程序为:
①学院(部)组织三人以上院督学随堂听课一次,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
②举行考核答辩会。导师介绍培养过程,青年教师汇报培养体会与收获,专家提问,青年教师答辩;
③考核小组经评议后确定考核成绩;
④学院(部)将考核意见报学校教务处。
3.校级听课专家小组随机抽查青年教师上课情况(随堂听课),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
4.校级材料评审专家根据结题材料、学院(部)考核意见及听课情况给出评价意见和评价等级;
5.学校组织项目结题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成员对所有结题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结题考核成绩。
6.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成绩合格以上者准予结项。
四、职责和要求
(一)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1.完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共培训部分内容和导师指定的课程选修、知识学习、专业实践或教学研究等任务;
2.在导师指导下,掌握所承担或将要承担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定参考教材;
3.按照导师的要求,完成好一门课程的全程助教任务,承担该门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等两种以上工作,效果优良;
4.每学期听课(导师开设的课程或相关专业课程)不少于1门课程,每门课听课时间不少于6课时,并做好听课笔记,撰写教学心得;
5.进入导师所在的课程组或团队,学习导师的教学经验,掌握教学方法。
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各学院(部)应严格控制青年教师培养期的工作量,以免因工作量过多而影响青年教师对教学业务的熟悉和导师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二)导师职责
导师通过听课等形式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进行分析,制定该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提供改进方案。
公共问题——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共培训部分”活动,该项内容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供培训资源。(见附图2)
自身问题——由导师悉心指导
特殊问题——学院(部)组织专家讨论,给出指导意见
导师应从以下几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
①思想品德。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②课程教学。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制定培养计划,指定进修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从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讲课技巧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青年教师备课情况,协助选用教材,旁听青年教师试讲,了解青年教师课堂授课情况。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5课时,每节课均填写《听课评议表》。
③研究能力。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前沿情况,合理选择研究方向,正确开展研究工作。
④实践能力。指导青年教师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工作。
(三)分中心职责
1.协助完成青年教师与导师的双向选择。
2.了解导师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配合导师工作,在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阶段组织至少三人以上院级督学对青年教师进行听课、评课。
3.安排中期检查,报送青年教师培养相关材料。
4.青年教师培养期结束,组织院督学对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评定青年教师是否达到预期培养目标;
5.做好《立项书》、《听课评议表》、《听课意见汇总表》、《中期检查表》、《结题书》、青年教师听课笔记及结题答辩记录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留存工作。
6.负责导师团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导师对本单位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过程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分析和研讨,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五、项目奖励
“青蓝工程”项目结题后,将开展优秀项目评选,获得优秀项目的导师和所在学院(部)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项目考核为优秀的,项目中的青年教师在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学质量考核中可免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有效期三年;项目考核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项目中的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类项目申报上和教学类评选中,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参与“青蓝工程”的导师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标准另行制定);在教学类评选和项目申报上将优先考虑;指导的青年教师在校级以上教学类竞赛中获奖的导师(教学型)可免于当年教学工作量考核。
六、实施时间
项目培养期为一年。
七、附则
本计划自2013年试点推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图:
1.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实施流程图
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共培训部分实施流程图
附件:
1.《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立项书》
2.《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听课评议表》
3.《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听课意见汇总表》
4.《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中期检查表》
5.《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结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