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辽教办【2021】341号)文件,我校有四项作品获奖:《共情》获微课组一等奖、《感兴批评》获微课组二等奖;《线性代数自主学习系统》获课件组二等奖、《价值规律及其作用》获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组二等奖。
近年来,我校积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化创新教学应用和教育管理水平。在线上教学背景下,组织多场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出台了《沈阳师范大学关于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信息化教学理念。同时,依托多功能、智能化的“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提供了网络化教学环境,搭建了信息融合平台,有效提高了我校教师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希望我校教师能以比赛为契机,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方面进一步提升,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及网络应用能力,提升信息素养和软件制作水平,助力一流课程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获奖作品名单获奖名单.xls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