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办法》,2025年4月27日至30日,我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入校评估考察。近期,省教育厅正式反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并要求学校30日内完成整改方案并上报教育厅。为巩固评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制订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写分工及要求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附件1),专家组共提出了7个方面的24个问题及具体表现。学校评建办公室按照问题具体表现,明确具体分工(详见附件2)。
按照具体分工,牵头部门(单位)应全面负责所牵头整改方案的统筹制定工作,协同部门(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配合牵头部门(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内容的撰写及相关整改工作的落实。整改方案的撰写要聚焦问题及具体表现,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中专家组提出的改进建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自评报告》中的整改举措、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学校“十五五”规划制定思路等材料,根据部门实际,找准问题原因,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时间进度,切实落实整改(整改需在两年内完成)(模板详见附件3)。
二、时间安排
请各牵头部门(单位)于9月23日15:00前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1146592@qq.com,方案须经主管校领导审定。纸质版由主管领导签字、牵头部门(单位)盖章后报送至校部201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纪美彤
电话:86592980
附件:(详见校园网通知通报)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
2.问题清单及责任分工
3.整改方案撰写模板
5.《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自评报告》
6.第五次党代会报告
评建办公室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