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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25年“青蓝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6-03-23 作者: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学校组织开展了“青蓝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实施期一年,按照《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个人项目: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2.团队项目:课程建设能力提升项目数智赋能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二、验收方式

1.个人项目由各教学单位组织验收并进行初评4-6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初评结果为优秀的项目(每个教学单位初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训项目总数的30%,且不超过2人)由学校组织复评7-13周),复评考查内容包括日常教学材料(仅需提供一个学期)的考查和不少于三次的课堂教学现场考查若本学期未承担本科教学课,可做一堂教学公开课供现场考查,项目评定最终等级以学校复评结果为准。

2.团队项目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协助项目组导师进行验收,评审成员应包括除导师外校级教学督导成员或相关领域专家,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每类团队项目的优秀人数不超过各个项目总参训人数的20%,且不超过5人。

项目验收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量评价部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包括参训教师在线学习(公共培训)、参与线下培训活动(专项培训)出勤率的量化得分;定性评价占60%。具体评价标准参照文件执行。

、材料提交

1.个人项目:教学单位需上交《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个人项目立项教师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个人项目结题书》(附件2),初评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参训教师需同时提交课堂听课记录(纸质版)、教师本学期课表,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附件3

2.团队项目:团队项目实施单位需上交《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团队项目负责人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团队项目结题书》(附件4)。同时,课程建设能力提升项目团队成员提交课程建设方案、教师本学期课程表;数智赋能教学能力提升项目团队成员提交教学创新设计报告、教师本学期课程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校部201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4电子版以“单位名称+青蓝工程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191146592@qq.com

其中,团队项目材料报送时间截至327日;个人项目材料报送时间截至410日。


附件:(详见校园网通知通报)

      1.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

2.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个人项目结题书

3.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项目验收日常教学材料清单

4.沈阳师范大学“青蓝工程”团队项目结题书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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