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观摩与经验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教学观摩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课程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教学观摩和经验交流是推广先进的课堂教学理念,加强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观摩课程要展现授课教师精湛的教学能力,具有新颖的教学设计、发掘所教课程的思政元素、不断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观摩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此次教学观摩课程的遴选范围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校级教学名师主讲的课程;国家级、省级教学大赛获奖的课程;以及晋升职称教学质量考核中成绩突出、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的课程。
二、遴选流程
1.各教学单位推荐课程。各教学单位根据遴选范围,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有开课计划的课程中进行推荐。
2.推荐课程提交材料。推荐的观摩课程,需要提交课程相关介绍,填写《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观摩课程推荐表》(见附件),并于6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543435163@qq.com。
3.校督学组集中评议。校督学对推荐课程进行全面考察和集中评议,最终确定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课程。
三、联系人与电话
联系人:李微 联系电话:13840401860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观摩课程推荐表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观摩课程推荐表.doc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2022年5月26日